课程名称� 劳动部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培训机构� 北京中洲企业管理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 � 人: 劳动部指定老师
课程类别� 人力资源
试用对象� 从事人力相关工作人员
课程费用� 2600
开课日期: 2005-9-24
截至日期� 2005-11-1
课程周期� 6�
上课地点� 北京工商大学
上课形式� 周末�
课程内容简介: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已� 2001�8月正式颁布,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为了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养合格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现开展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与认证工作,请接此通知后,根据本单位或本人实际情况报名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 职业等级�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人力资源管理�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 申报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 � �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1年以上(3)具备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3年以上(4)具备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 :( 1)取得本职业3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6年以上(5)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8年以上(6)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10年以上�
三、课程设置: � 依据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业标准及考试大纲安排培训课程�
职业道德知识与技能要求解读、基础与概论、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角色、组织设置与人力资源规划、有效招聘、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有效培训体系建立与管理、有效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管理、统考应试指导、模拟考试练习、案例分�
四、授课和指导专家�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管理师专家委员会的专家、首都经贸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院校人力资源管理教授亲自授课、权威人士考前指导
五、资格认证:
参加培训和鉴定考试评审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证书上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
六、收费标准:(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认证费)
人力资源管理�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2600�/�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50�/�
培训备注�
上课日期:(具体上课时间详见《听课证》) 双休日班,集中班
上课时间:上� 9�00�12�00,下�13�00�17�00
上课地点:北�
考试日期� 2005 � 6 � �11�
八、报名办法: 报名表下�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相关工作证明,六张两寸黑白免冠照片.
联系电话:: 010-82673491 82673492 [email protected]
招生热线� 010-82673491/3492
传真� 010-82673493
E_Mail� [email protected]
网址� www.zhongzhoutrain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