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2016年春季“汕潮揭”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定于2�24日(正月十七)在市体育馆举行,近期两场招聘会将在本市各主要媒体和微信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敬请求职者关注,联系电话�0768-2129165�
今天是:2016�4�15� 星期�
文章详情

改制(关闭)企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程序

所属部门:潮州市人力资源市�发布日期�2012/6/2浏览量:2714

根据市政府潮府[2001]46号文件和省劳动保障厅《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的精神,为做好改制、关闭企业失业人员的档案审核寄存和办理《失业证》、申领失业待遇及代办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业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我中心受理的程序如下�

1、企业经市社保局核准养老、失业保险两金后,根据不同类型的人员情况,造一式两份的花名册上报�

2、企业在档案整理时,应为寄档人员如实填写寄档审核表,由单位在审核表提出具体意见,然后档案连同社保手册一起移送我中心,由我中心清理后出具档案转移协议书一式两份�

 

3、企业在领取失业审核表(初次失业由原单位盖章)、求职表及协议书之后,需提供寄档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1份、身份证复印�3张,一寸半身近�6张(其中:失业证2张、优惠证2张、档案表1张、求职表1 张,不符合办理优惠证�4张),并填写由本人签名的劳动保障事务协议书一式两份�

 

4、职工档案移交后,受理档案的管理人员在协议书上编号,然后将寄档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收费及时记录入电脑,以便查诀�

 

5、改制、关闭企业寄档人员第一年寄档费由企业统一收付(属财政核拔的可优惠),今后寄档人员凭协议书到办公室财务办理每年度的寄档缴费手续。离退�5年的可一次性缴交至退休�

 

6、寄档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后,接续的社保费由托管人缴纳。有代办社会保险的,社保手册应由中心保管,并出具缴费卡交托管人,今后由个人每月在8日前按社保年度代办社保缴费�

潮州市职业介绍服务中�

二OO四年六月二十�